安徽农垦办学校的历史结束
发布日期:2007-01-17 浏览次数:1402
日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安徽农垦企业中小学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召开了由全省各有关地市县分管领导和教育部门负责人、农垦各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分离移交工作大会。这是我省农垦继公安移交地方之后,再次分离的一项社会职能,对提高农垦企业的运营效率,更好地发挥农垦企业的骨干和龙头作用,带动全省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农垦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先后兴办了50所中小学,分布在全省11个市、21个县(市、区),目前在校学生数达25800多人,其中地方生源占总生源的7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85%以上,为普及、巩固义务教育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作为企业,长期以来农垦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职能。随着农垦经济社会的发展,追求经济效益与解决社会问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经过历时5年的努力终于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这既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农垦企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权益、促进垦区基础教育发展、理顺办学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同时,农垦多年办学形成的资产是农垦企业中的优质资产,移交地方是对政府义务教育的及时补充,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农垦的教师队伍素质较高,教育教学质量优良,仅2006年,龙亢农场、普济圩农场等5所完中在生源质量不高的情况下,中、高考均取得历史最好成绩,高考本科达线166人,其中重点大学35人,受到地方教育部门的肯定和表扬。
省政府六部门在《安徽农垦企业中小学分离移交的实施意见》中对分离移交的人员、资产、经费和时间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指出,省财政从2007年起,对划转给接收地政府的农垦企业中小学人员经费,按人均年2万元的供给水平列入省财政对市、县的补助基数,在时间上要求2006-2007学年寒假结束前全面完成分离移交工作。
分离移交工作会上,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超同志向与会人员深入地介绍了农垦企业中小学分离移交前期工作情况,董事长田文俊同志在会上对农垦办理移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分别与各农场主要负责人签定了责任书,以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