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湖农场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准备工作
发布日期:2007-11-19 浏览次数:1464
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潘村湖农场认真对照法律条文,全面清理企业现有劳动管理和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切实以即将在明年初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劳动者和企业相互和谐的劳动关系。
地处明光市的潘村湖农场是一家成立于1954年的老国企,现有在职职工2000余人,分布在农工商建服等各行各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1995年起,农场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1996年起,由企业工会代表全场职工与农场行政订立集体合同,合同履行情况每年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初步形成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了农场整体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的提高。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该场未雨绸缪,及早做好新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一是在全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依法办事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二是派出包括场行政、工会和劳资主管部门在内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由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和省农垦集团公司举办的《劳动合同法》研讨班,通过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和操作中需注意的事项;三是全面清理现有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研究制定更为全面、规范和便于操作的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修改后的企业规章制度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提交全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四是强化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人员岗位变动和人员进出,随时签订、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进一步推动企业劳动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杨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