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农场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设施项目配电工程补遗书
发布日期:2014-01-03 浏览次数:2452
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工程名称:安徽省淮南农场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设施项目配电工程补遗书
合同编号:HNPTDLSG.2013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10页增加: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0.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工程量清单编制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
2、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见附件)。
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补遗书内容后,在回执盖章处加盖公章回复我招标代理中心(传真:0551-65170106)以示收到。
2014年1月3日
回 执
致: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你单位于2014年1月3日发来《安徽省淮南农场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设施项目配电工程》(合同编号:HNPTDLSG.2013)的补遗书内容已收到。
特此函告
投标潜在单位:(盖章)
投标潜在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
项目名称:安徽省淮南农场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设施项目配电工程
项目编号:HNPTDLSG.20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附件不需装订,在开标现场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原件一起交于招标中心经办人。
2、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招标中心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