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4-04-04 浏览次数:2926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垦系统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场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带动”的各项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国有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垦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垦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垦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省农业开发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和生产。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责任,协调指导垦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六)负责垦区科技开发,科技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引进、培训工作。
(七)指导垦区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水利兴修工作;承办省水利部门安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垦区农机管理工作、林业管理和绿化造林工作。
(九)拟订监督执行垦区用地管理、承办垦区总体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修订评审工作;编制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整理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农场土地利用。承办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等审查、审批、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廉租房、保障房建设,规范场区建设。
(十)负责垦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垦区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行使垦区14万人口的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垦区血防、幼儿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防疫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即机关本级,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编制110人,目前在职人员75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118人。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提高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水平;加快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服务业经营效益;深化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进程;推进垦地合作发展,创新“走出去”经营模式;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职工民主制度,努力实现强垦富民的发展目标。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7,204.8万元,其中6,972.6万元为预算拨款安排,232.2万元为其他收入,支出预算7,204.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505.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699.7万元,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8万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8万元,占1.8%;农林水支出6,341.2万元,占88%;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占1%。
附件:1.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