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垦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6-07-27 浏览次数:206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精神,健全完善垦区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意见指出,垦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深化“三转”,为安徽农垦打造百年企业集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基本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观念、明确定位的原则,牢固树立纪检工作也是生产力的理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垦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二级企业要按党章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党委或党工委的二级企业,要同时设立纪委或纪工委,办事机构可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的二级企业要设纪检监察委员。各专业公司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纪检机构,受集团纪委委托,归口监督检查若干企业党的纪律。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敢担当的党员干部进入纪检工作队伍。各二级企业纪委或纪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若干名,纪委书记进入党委班子,副书记配备为中层正职,同时担任监察机构正职,委员由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纪检监察机构配备1—2名专职干部;尚未设立党委的专业公司,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纪检干部。二级企业纪委书记由集团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名考察,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副书记由所在企业党委提出人选,征求集团纪委意见后组织考察,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报备。企业纪委书记要聚焦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要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职责,同时通过定岗定责压实纪检监察工作责任。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垦区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一要坚持“双重领导”。二级企业纪委在同级党委和集团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企业党委要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级企业纪委要定期向集团纪委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垦区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制度,充分发挥“协作区”的交流协调协助作用,探索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二要强主业明主责。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途径方法,突出企业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为契机,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要成立由纪委牵头,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等部室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升素质能力,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职尽责。三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垦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本意见精神,坚决支持纪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办公条件,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交流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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