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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垦泵站工程管理立新规提质效

安徽农垦泵站工程管理立新规提质效

发布日期:2014-08-13 浏览次数:1641

为切实提升全系统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农场泵站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建设,近日,安徽农垦根据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相关规定,以立新规、提质效、保安全、促丰收为目标,出台了《泵站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标准》,印发垦区各农场遵照执行。 

新规适用于垦区各农场一座或多座装机总容量300千瓦以上的泵站工程,其它小型泵站参照执行。考核对象为各农场泵站管理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泵站工程的组织管理、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权重为20:30:30:20。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合格)和不合格泵站工程管理单位,综合考评总分高于90分(含)评定为优秀单位,低于70分为不合格单位。

垦区制定下发了考核量化指标表,各泵站管理单位每年先据此进行自评并报经农场复核后,于9月底前上报省农垦集团统一组织开展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当年排涝补助经费挂钩,评定为良好单位的,按规定标准全额补助当年排涝经费;评定为优秀单位的,增加补助经费10%;评定为合格单位的,减少补助经费20%;不合格则取消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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