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场社区建设 逐步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发布日期:2004-08-09 浏览次数:1510
今年以来,大圹圩农场把加强农场社区建设摆上重
要议事日程,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系,积极争取
在农场设立居民委员会,逐步分离农场办社会职
能。7月21日,天长市人民政府以天政函2004]11号
文批复,同意在农场设置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农
场下一步将通过居民委员会建设,把原来由企业承
办的一些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民事调解、治安
维护、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交由本场居民委员会
依法自主办理。这必将大大推进农场群众性自治组
织建设,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促进农场经济健
康发展。(杨朝幸)